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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国务院侨务办研究课题的通知  各位老师:  根据《国务院侨办关于申报2011年—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》(侨政发[2010]203号)的要求,我校即日起开始组织该课题申报工作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 一、项目类别:  国务院侨办课题研究立项范围包括:  (一)重点课题、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。要求申请人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  (二)青年课题。年龄不得超过四十周岁(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)。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。  二、申报注意事项:  (一)本年度课题的立项、管理、验收、保密与出版,请严格按照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》执行。请申请人认真阅读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》。  (二)鼓励课题牵头人通过整合力量,就申报大课题进行整体思路的研究。同时申请人也可在大课题范围内申报子课题。  (三)每个课题组前两位成员(含课题负责人)只能申请一项课题,不得同时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。  (四)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。凡申报材料不实者,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,并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。  三、申报课题要求:  1.申请材料统一交到院教学科研办。每位申请者提交申请书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1份。  四、详情请见附件。  五、申报截止日期:2010年11月5日。  六、联系方式联系人:王晶
 联系电话:010-58909367  联系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  国务院侨办关于申报2011年?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.doc  国务院侨务办课题管理办法.doc  国务院侨务办项目申请书.doc  |